近日,河南省质监局对一次性餐饮具(纸杯、纸碗、餐盒、塑杯)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和餐具洗涤剂等4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。此次共抽查4种301家企业生产的449批次产品,其中290家企业生产的438批次合格,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.55%。
一次性餐饮具(纸杯、纸碗、餐盒、塑杯)共抽取了37家企业生产的44批次产品。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中蒸发残渣(4%乙酸)、脱色试验以及纸制品一次性餐饮具中荧光性物质、抗压强度、渗漏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有41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,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,涉及蒸发残渣(4%乙酸)、蒸发残渣(65%乙醇)等项目。
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,共抽取了222家企业生产的350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。经检验,有345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,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,涉及经向拉伸负荷、溶剂残留量-总量、溶剂残留量-苯类溶剂、蒸发残渣(4%乙酸)等项目。
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共抽取了27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。对食品用纸包装容器产品的定量、耐破指数、吸水性等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抽样检验,有2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,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,涉及感官指标、杯身挺度等项目。
餐具洗涤剂产品共抽取了1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。对餐具洗涤剂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、pH值、去污力、荧光增白剂、甲醇、甲醛、砷(1%溶液中以砷计)、重金属(1%溶液中以铅计)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有24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,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,涉及总活性物含量等项目。
本次抽查共检出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。目前,河南质监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。